邵長文《歲科考局》周易分析
父宜旺相,最忌休囚;官宜生身,不宜克世。父與世爻旺相及得日月動爻生扶及動而化吉,全無破綻者,定考超等。若此兩爻旺相而逢生上等;旺而無生,相而遇扶,無刑沖克破者次之;有一而遇刑沖克者又次之;世爻受克,教刑不免;世父同受克,劣等無疑。野鶴曰:此云是也,亦要人之通變,觀其世父兩爻輕重而言之,卦之全美世父兩爻有生扶,而六沖變沖反吟伏吟動變克化絕即是破綻。父爻受克而無救,難免涂鴉;世爻受克而有扶,亦業姑許。
覺子曰:此以父爻之旺衰而列等第是也,易之卦得進神考于上等,退而考下等,假使卦無進退之神,何以定之?
如申月乙巳日占歲考得大過之鼎卦
妻財未土″ 動 子孫巳火′
官鬼酉金′ 動 妻財未土″應
父母亥水′世 官鬼酉金′
官鬼酉金′ 官鬼酉金′
父母亥水′ 父母亥水′世
妻財丑土″應 妻財丑土″
斷曰:財動克父,乃不通變之論也。此卦乃亥水父爻持世,申月生之,父旺而身亦旺,巳日沖之,為暗動,未土財爻雖動,喜其生助酉金,酉官生世,名為接續相生,一定篇篇華錦。財生官旺優等。后果取超等補稟。野鶴曰:大凡卦遇六沖變沖及六爻亂動,父旺世旺,還考平等。倘若父衰受刑克及世爻休囚受克及變兇者,孫山無疑。
飛神無助身無克,榮辱無施。父爻出現,不旺不衰,雖無生扶,亦無克制而世爻不被沖克者,可保平等。
伏藏旺相也遭傷,賞罰不定。
如午月乙卯日占歲焉得地天泰卦
子孫酉金″應 子孫酉金″應
妻財亥水″ 妻財亥水″
兄弟丑土″ 兄弟丑土″
兄弟辰土′世 兄弟辰土′世
官鬼寅木′ 官鬼寅木′
妻財子水′ 妻財子水′
午火月建為父母,而卦中之巳火伏藏于寅木之下,旺而又遇飛神之生,爻逢六合,只不宜日辰克世,發落之日,承宗師面叱念,字法古筆,姑取三等,后悔之。此巳午之火,非又旺也及字端邊,但此卦雖多逢,事卻少見,存之為法。
以上總而言之,父與世爻旺相遇生扶為上,略有破綻者次之,刑傷有救者又次之,刑傷無救而輕者又次之。世爻父爻被刑沖克破而重者,劣等必矣。全要通變,須卦之吉兇兼用神衰旺之輕重也。
邵長文《歲科考局》周易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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